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华池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 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且具备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生5个班,招生250人,招满为止。
三、招生范围
华池县城中街——老城巷——老城墙一线以东,税务局以北的常住人口子女,柔远镇东关组、张湾组常住居民子女。
四、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分批次进行,共分三个批次招收符合小学入学年龄、具备入学条件且愿意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次:招收辖区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第一批次录取后无剩余学位,则不再招生;若有剩余学位,根据公安部门暂住备案时间长短、现住址就近就便、学前就读园所信息等情况进行补位录取,学位报满为止。
第三批次:招收县局调剂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若前两批次招收还有空缺学位,接受县局调剂招生,直到学位报满为止。
五、时间流程
(一)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辖区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2024年8月2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第二批次:辖区内流动人口适龄儿童。2024年8月2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第三批次:县局调剂的适龄儿童。2024年8月24日
(二) 报名流程:
1.规定时间内请家长带领孩子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在资格审查窗口初步审查入学资格。
2.当日下午18:00上报名单到华池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24小时)。对公示无异议的适龄儿童直接录取,对公示有异议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料复核,复核通过直接录取,复核不通过视具体情况安排下一批次入学。
3. 8月25日(星期日)早晨8:30请家长携带疫苗接种证、带领孩子按分班情况(届时校园公布)入班参加第一次班级家长会,接受疫苗接种证核验并领取书本。
六、资料清单
(一)辖区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资料清单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本。
②监护人的招生片区内固定住宅房产证(有监护人信息和房产证编号页)。
③监护人的招生片区内经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有监护人信息和购房合同编号页)。
④监护人的招生片区内的庄基证(有监护人信息和庄基证编号页)。
⑤监护人为各类特殊优抚对象的证明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认定的政策)
注:①项必须提供,②-⑤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项。
(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资料清单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包括首页、监护人(父或母)页、本人页。
②监护人租房合同复印件及由公安部门备案并出具的一年以上的正式暂住证原件(临时暂住证不予认可)。
③学前就读园所信息。
(三)县局调剂的适龄儿童资料清单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包括首页、监护人(父或母)页、本人页。
②监护人租房合同复印件及由公安部门备案并出具的一年以上的正式暂住证原件(临时暂住证不予认可)。
③学前就读园所信息。
七、注意事项及安全提醒
(一)注意事项
1.一名学生只允许一位家长进入校园文明、自觉排队报名,不得随意插队、高声喧哗、损坏公物、破坏校园卫生。
2.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户口本、疫苗接种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当面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各位家长提供的资料要能形成证据链,否则,审查不通过不予以报名。
4.家长一定要管理好自己孩子,不能在校园内踩踏花木、追逐打闹、随地大小便。
5.报名时家长提供的所有证件原件,不得弄虚作假,凡是因证件错误等家长原因,造成学生不能建立学籍的按相关程序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6.已经就读一年级的学生、在其他学校已经报名的学生不能重复报名,建档时若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7.凡是资格审查人员不能精准识别的证件,将当面告知家长并提交公安、房管等相关部门邀请配合审查。
(二)安全提醒
1.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三无”车辆、电动车、“五小”车辆往返和接送学生。
2.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
3.不允许孩子带零食、“三无”食品等垃圾食品进入校园。
4.学生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凡是以学校和老师的名义进行收费、推销书籍和其他产品的行为,请家长注意识别和防范电信诈骗。
5.校门口禁止停放车辆,校园不准车辆入内,请开车家长把车辆停放在校外规定地点,以免造成拥堵,届时,有交警督查。
咨询电话:151****6651 139****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