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的
通 知
各学区、九年制学校、县直小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的指示精神,激发广大师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倡导爱汉字、爱汉语、爱中华文化的价值观,培养对汉字书写的兴趣,提高规范使用汉字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市局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小学生中组织开展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所有小学生。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1.书写内容:小学语文课本范围的古诗词。
2.比赛分软、硬笔两场。硬笔使用钢笔,软笔使用毛笔。纸张统一提供,笔墨自备。
三、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学校初赛、县区复赛,坚持自下而上、人人参与的原则逐级开展活动。
1.学校初赛(
各学区、小学从日常教学、作业、写字课抓起,做到师生全员参与,学校自主开展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层层选拔,选派5人(乔川、南梁、白马学区可只选2人参加中年级组),参加县区比赛。
2.县级复赛(
县级复赛将分为中、高年级分组进行。中年级组每乡校选2人参赛,高年级组每乡校(乔川、南梁、白马学区可不参加)选3人参赛。
四、评分项目及标准
1.书写姿势:20分(现场打分)
要求坐姿、执笔姿势正确。
2.书写质量:80分
书写规范(40分):不写错字和别字,不写繁体字和二简字,笔画规范。每写错一字扣0.5分。
书写艺术(30分):字的结构紧凑协调,间架结构布局合理,运笔舒展,字体美观。
卷面效果(10分):布局合理,干净整洁,无涂改、无墨迹污染。
五、奖励办法
奖励分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中年级组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高年级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团体奖按选手得分平均分确定名次,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乡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工作对引导青少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各校在开展活动中须淡化比赛选拔,强化学生汉字书写的能力提升,活动开展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升小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传统文化底蕴。
(二)做好组织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各乡校要积极联系、配合有关媒体,做好当地开展书写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
华池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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