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查及整改
工作的通知
庆市教基〔2018〕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检查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二函〔2018〕8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查和整改工作。请各县区高度重视,切实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结合省市关于规范教辅资料征订的相关文件精神,从规范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高度,对本县区教辅资料征订行为开展自查并全面整改,于
联系人:张宏刚 电话(传真):8680265
电子信箱:24940****@qq.com。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检查工作的
通知
庆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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