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社保局、市场监管局: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全面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现脱贫攻坚战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严防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务工失辍学,建立预防和杜绝非法使用童工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
1.开展集中宣传。各地通过短信、微信、传单、标语、电视广告、网络等方式,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用人单位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2.设立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全省禁止使用童工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gansutongg****@126.com)。各市(州)和县市区也要参照设立市级和县级禁止使用童工举报电话及邮箱,于12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二)集中排查阶段(2019年12月)。
1.实地排查。由人社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非法使用童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突出检查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餐饮服务行业、小作坊、无证经营户等,全面准确掌握本地非法使用童工情况。同时,根据举报反映的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2.专项筛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因务工致使失学辍学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进行全面筛查,整理形成《非法务工失辍学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15日)。
由人社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地排查和专项筛查结果,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查证属实的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从严从速顶格处罚。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长期开展)。
各地人社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查处和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作为每年定期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根据教育部门移交的辍学童工线索,认真核查,严肃处理,从源头上遏止童工的产生。
三、工作要求
非法使用童工行为是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影响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各地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重要性,站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要建立健全禁止使用童工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加强配合,联合行动,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于2020年1月30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
省 教 育 厅 赵 虎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栾立民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牛小明 ****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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